随着无人机在上海影视航拍、城市测绘、活动记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规范飞行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空防安全成为城市管理重点。上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空域特点,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航拍无人机管理规定,飞手与机构须严格遵守。

一、法律框架
上海航拍无人机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及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空管部门协同落实细则,对飞行空域、申报流程、设备管理及安全责任作出明确要求。
二、实名登记与资质要求
所有重量超过250克的无人机须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册,获取唯一标识码并粘贴机身。从事经营性航拍或培训的机构须取得相应营业执照并在民航局无人机管理平台备案;飞手若进行商业飞行,需持有中国民航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视距内、超视距对应不同机型与等级。

三、空域与飞行限制
上海空域属繁忙管制区,机场、军事禁区、党政机关、大型活动现场、核电站及人口密集区上空禁止未经批准的飞行。航拍作业须提前向空管或公安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获批后方可执行。飞行高度一般不超过120米(视距内),超视距作业需特别审批,并遵守动态禁飞通告。
四、安全责任与违规处罚
飞手须对所摄数据进行保密管理,禁止拍摄涉密或敏感目标;作业期间应保持视距或依赖可靠图传监控,遇突发情况立即降落并报告。违反空域、资质或安全规定者,将面临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执照,情节严重者追究刑责。

总之,在上海进行航拍,须依法登记、持证飞行、提前申报空域并严守高度与区域限制,只有合规操作,才能在享受航拍创作乐趣的同时,守护城市低空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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